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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农村专职文化管理员招聘简章

来源:jr 时间:2019-10-14 作者:jr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文体队伍建设,推进农村文化阵地的长效管理,经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村级文化阵地(一类)专职管理员一名。

一、招聘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基层文化工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身体健康,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海宁市户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有一定团队管理、活动组织和策划能力,具有相应文艺特长,并能熟练操作运用电脑。

  5、对具有突出文艺专长和艺术类学校毕业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10月15日起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艺术特长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到由拳路66号,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办事处五楼501—502文化站办公室登记报名。报名截止至2019年10月28日。

2、资格审查。

由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农村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足3:1的,取消开考。

3、面试。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察对宣传文体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策划群文活动的能力和自身文艺特长的展示。

4、考察。

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体检及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任人员将签定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87280269 

  联系人:徐小姐 手机:15990360477(虚拟号:659477)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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