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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卫生监督所编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

来源: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7-12-22 作者: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海宁市卫生监督所编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海宁市卫生监督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卫生监督巡查岗位合同工1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海宁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313室(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卫生监督楼三楼)。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学院),专业不限,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海宁市户籍,18~35周岁,性别不限。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一份(现场领取)。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考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内容为社会综合知识。

1.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招聘计划数6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2.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6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由海宁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haining.gov.cn/wsj)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卫生监督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7017228,87017227

附表: 编外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海宁市卫生监督所

2017年12月22日

附表

编外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近期

免冠一寸

彩照

户口

所在地


民族


政治

面貌


毕业

院校


毕业

时间


所学

专业


最高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家庭住址


现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联系

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人(签名): 复审人(签名):

年 月 日











海宁市卫生监督所编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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