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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时间:2017-03-07 作者:海宁市人才网 浏览量:

为切实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和待遇保障,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使用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残联[2014]2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二批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第二批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职位为25个(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招聘所在镇(街道)户籍。

4、年龄男18-55周岁、女18-45周岁。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不含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配偶及子女,比例控制在20%左右),其中:肢体残疾等级为三、四级,听力、言语、视力残疾等级为四级。

6、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7、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残疾证(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属报名的,提供该智力、精神残疾人的残疾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凭上述资料填写《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后由镇(街道)残联对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初审条件的上报市残联进行复审。

四、考核及聘用

1、考核

复审合格人员由各镇(街道)残联组织考核,考核办法视报名人数确定,可采用笔试、面试或考察的形式,每个岗位择优确定1名入围人员名单。考核办法、考核时间由各镇(街道)自行确定、另行通知。

2、体检

入围人员体检由镇(街道)残联自行组织,残疾等级和类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体检内容以无传染性和严重疾病、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次之者递补进行体检。

3、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镇(街道)残联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入围人员主动放弃聘用的,其聘用资格由次之者递补。

聘用对象必须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事项

1、聘用人员上岗时间:2017年5月1日。

2、本公告由海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077636

监督电话:87077978

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附件1:第二批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2: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附件下载:第二批(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公告附件

海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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