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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宁市司法局 时间:2022-08-17 作者:司法局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由海宁市司法局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

招考

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要求

岗位职责和要求

岗位1

2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为法学、法律、社区矫正

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要求有一定的刑事执法或法律实务经验。工作地点在袁花或周王庙。

岗位2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汉语言文学专业

负责信息宣传,要求熟悉新闻采编及制作,有一定的写作基础。工作地点在海宁市区。

窗体顶端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2022年8月17日),海宁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窗体底端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3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司法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政审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现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海宁市司法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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