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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省直同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省直同创 时间:2025-03-14 作者:省直同创 浏览量:

海宁市省直同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是由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国有企业浙江省省直同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属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的国资企业,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芯中路8号。公司主要从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市场专员

1名

1.负责项目的前后期报批报建工作,含可行性研究、方案评审、图审,证照办理,项目后期报验及竣工备案等工作;

2.协助业务跟踪对接及部门内部事务,做好合同签订、收款等具体事项的跟踪及登记;

3.负责业务信息、报批报建政策等收集、整理、分析;

4.负责做好企业资质申请及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好客户满意度调查;

5.资料审核归档移交等工作;

6.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对海宁地区报批报建流程熟悉、对相关行政部门熟悉;

3.拥有中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责任心强、为人正直、作风严谨、廉洁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协调沟通能力;

5.思路清晰,熟练使用office、WPS等软件;

6.有当地资源者优先。

安全质量管理

1名

1.制定并落实公司工程安全质量生产管理相关体系、规章制度;

2.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巡检、专项检查,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技术、方案、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3.监督跟踪项目安全质量问题整改并形成闭环管理,负责现场的维稳工作,处理项目突发性事件;

4.负责各参建方的质量、安全管理,分析安全质量风险并进行整改提升,指导项目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

5.协助组织安全质量专项会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演练,月度、季度及年度安全质量总结报告;

6.做好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并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所负责的工作。

1.28-35周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土木及建筑类相关专业,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可适当放宽年龄或学历限制;

2.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住宅、商办、园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3.熟悉国家及省市级各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绿色文明施工规范要求;

4.责任心强、为人正直、作风严谨、廉洁敬业,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判断与决策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5.熟练使用CAD、office、WPS等软件。

市政

工程管理

1名

1.统筹多个市政道路、桥梁、公园绿化等多个项目的报批报建、招标、设计、施工、验收及移交等全过程管理;

2.负责市政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等的控制;

3.负责与政府部门、业主方的对接协调;

4.负责与各项目、参建单位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

5.负责团队人员的管理及培养;

6.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桥梁工程相关专业,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限制;

2.具有市政或交通工程管理经验,具有甲方经验,具有5年以上市政桥梁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3.熟悉国家及省市级各项工程建设、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熟知道路、市政、桥梁、绿化等工程的管理及验收流程;

4.为人正直、作风严谨、廉洁敬业,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富有责任心、事业心及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判断与决策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5.熟练使用CAD、office、WPS等软件;

6.海宁本地人优先(优秀者可放宽地域限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未被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满足相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超出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优先考虑。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指截止2025年2月28日在各类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名。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的。

二、薪酬待遇

人员薪酬待遇根据海宁市省直同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年3月24日

2.报名方法: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下载附件:《海宁市省直同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员工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填写后发邮箱:465736984@qq.com进行报名,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

报名咨询电话0573-87232800,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由海宁市省直同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面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两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海宁市省直同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组织背景调查。因体检、考察、背景调查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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