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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斜桥镇专职消防队消防员招聘

来源: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7-10 作者: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5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由斜桥消防队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斜桥专职消防队消防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

2.热爱本职工作,善于沟通交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工作责任性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录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二)岗位条件

1、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应有拟聘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2、年龄在20-35周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3、体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5公斤。

4、政治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5、户籍为海宁市常住人口优先。

6、工资报酬:缴纳社保,年薪10万元左右(含个人社保金),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根据考核实际情况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9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曾有本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的,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2.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体能素质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1)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徒手跑,100米,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总分100分,体能成绩合格为60分,体能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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