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隶属于市政务数据办,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产权等各类要素进场交易服务工作,为各类交易发布信息,提供场所、设施和见证服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工作人员 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指嘉兴市五县(市)、两区户口],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专业,英语6级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至1月10日上午11时。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7日至1月10日上午11时。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各岗位通过资格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期招聘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本次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由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当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比例大于1∶2,小于1:15时,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当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比例大于1:15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能力,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笔试、面试由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由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6)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进行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由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新招录员工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使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招录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0573—87360199、0573—87657826;
监督电话:0573-87289009。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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