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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02 作者:jr 浏览量: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政府直属国资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经过1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承担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涵盖房产开发、资产经营、工程代建、文化旅游、新兴能源、金融投资、智慧城市及教育投资等业务的城市综合运营商。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17名。

一、岗位及职数

(一)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01)1名;

(二)资金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02)1名;

(三)财务核算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03)2名;

(四)项目投资管控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04)2名;

(五)工程管理岗位1(岗位代码CTJT20210205)2名;

(六)工程管理岗位2(岗位代码CTJT20210206)1名;

(七)造价管理岗位1(岗位代码CTJT20210207)1名;

(八)造价管理岗位2(岗位代码CTJT20210208)1名;

(九)办公室综合岗位1(岗位代码CTJT20210209)1名;

(十)办公室综合岗位2(岗位代码CTJT20210210)1名;

(十一)前期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11)1名;

(十二)征迁征收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12)1名;

(十三)后勤保障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13)1名;

(十四)门站运行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14)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创新和文字能力。

3.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抗压能力强,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0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2年及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汉语言专业,限嘉兴市(含五县两区)户籍。具有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基础上额外加分3分。

2.资金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02)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金融学专业、投资学专业、经济与金融专业、金融工程专业,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限海宁市户籍。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受专业、学历限制,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具有2年以上银行公司信贷业务工作经验的,在综合成绩基础上额外加分3分。

3.财务核算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03)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投资学专业,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海宁市户籍。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受专业、学历限制,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项目投资管控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04)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工程造价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具有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工程管理岗位1(岗位代码CTJT20210205)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具有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6.工程管理岗位2(岗位代码CTJT20210206)1名:全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具有1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7.造价管理岗位1(岗位代码CTJT20210207)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具有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8.造价管理岗位2(岗位代码CTJT20210208)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审计专业,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1年及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9.办公室综合岗位1(岗位代码CTJT20210209)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政治学专业、经济学与哲学专业、汉语言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秘书学专业、广播电视学专业,限嘉兴市(含五县两区)户籍。

10.办公室综合岗位2(岗位代码CTJT20210210)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统计学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1年及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验,限嘉兴市(含五县两区)户籍。具有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基础上额外加分3分。

11.前期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11)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工程造价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园林专业,具有工程师(建筑或园林景观类)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12.征迁征收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12)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经济学专业、统计学专业、法学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限嘉兴市(含五县两区)户籍。

13.后勤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13)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法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劳动关系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限嘉兴市(含五县两区)户籍。

14.门站运行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10214)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安全工程专业、应急技术与管理专业、能源动力类专业、电气类专业,持有建设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燃气输配场站工),能够适应工作强度大、24小时三班制运行值班。

上述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实习工作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有户籍要求的,以2021年8月31日户籍登记信息为准。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10日16: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进入“海宁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jrrp.jiarrc.com/)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照平台报名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及国有企业在编或在岗人员应聘的,报名时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状态,未通过的须在报名期限内重新报名。应聘人员仅可应聘1个岗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可再应聘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5.曾已被集团及下属公司录用但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报到手续的;6.其他不宜应聘的。

(三)招聘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按资格初审结果,当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当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注重对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廉政等方面的考察了解。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结果,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中综合作文分高的排序在前。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见附件1-3),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对象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中综合作文分高的排序在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额外加分”计算。

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岗位应聘人员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先根据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级高者排序在前确定顺序,如仍一致的,根据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顺序。各招聘岗位以1∶1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要求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且仅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由集团有关部室和下属公司负责考察工作,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的排序递补。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报到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公示或录用过程中出现放弃或不按规定报到的,由集团党委会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则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的排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录用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市城投集团及下属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类考前培训和辅导、不发放任何考前培训等资料,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本集团及下属公司名义组织开展各类的考前培训辅导,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573-87251036、87251035

监督电话:0573-87251026

附件:1.现场资格复审材料

2.海宁市城投集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确认表

3.海宁市城投集团员工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

附件1 现场资格复审材料.doc

附见2 海宁市城投集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确认表.doc

附件3 海宁市城投集团员工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doc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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