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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面试场地调整公告

来源:jr 时间:2020-07-29 作者:jr 浏览量:

入围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环节的考生,因面试考场场地冲突经研究,决定对海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考场场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面试地点调整为

海宁市硖石街道东关厢128号硖石中学,南门进(导航南1门、南2门都可到达)

面试地点有疑问,咨询电话:15968361996

二、其他说明

本次面试,除面试场地调整外,其他要求一律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执行,不作变更。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申领浙江“健康码”。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

2.“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面试当天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5.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6.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7.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8.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9.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海宁市人才网站。

健康状况异常申报电话:0573-87288527


海宁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

2020年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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