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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

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时间:2007-01-05 作者:海宁市人才网 浏览量:

职称初定
 (一)受理对象:实行人事代理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符合初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各2份

 (三)办理程序:
  1、市人才中心审查同意后,报海宁市人社局审定并发文公布 
  2、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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