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系市实业集团下属国有企业,由市水利局主管,主要从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咨询、技术与服务管理等工作。根据公司勘测设计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
2. 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3.海宁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0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中国语言与文化专业、秘书学专业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新闻学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5.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7日16时。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显示“初审待复审”后,请等待复审通知;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按资格初审结果,当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当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注重对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廉政等方面的考察了解。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结果,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中综合作文分高的排序在前。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结果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由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党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8)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9)报名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7290309
监督电话:87290310
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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