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海人社〔2020〕74号),经个人申报及我局审核确认,张杨等123人符合海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认定资格,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经认定的紧缺人才自正式引进当月起可享受3年(36个月)内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除外)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补贴。
根据《海宁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海人社〔2023〕79号),经企业申报及我局审核确认,许后华等2人符合海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认定资格,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经认定的紧缺人才在认定企业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可享受5000元/人工作补贴。
附件:2024年第一批认定海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名单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