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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机电制造专业工程 技术中、初级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9-07 作者: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0〕26号)和《嘉兴市机电制造专业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嘉人社〔2018〕205号),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全市机电制造专业工程技术中、初级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行业发展要求,今年对《机电制造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作了部分修订,详见附件10,2020年度评审工作按照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执行。未达到《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工程师资格学历资历条件,但按照评价条件所附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达到60分以上人员,可申报机电制造专业工程师资格。有关评价条件可登录嘉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查询(http://rlsbj.jiaxing.gov.cn/art/2018/12/29/art_1228938141_39669340.html)。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申报工程师资格人员对照评价条件的量化赋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所提供的评分依据必须真实,并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予评分,最终分值由中评委专家确认。

3.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申报对象的《推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4)等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4.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需的申报材料及其要求见附件1。其中:纸张规格一律采用A3、A4两种,复印件均需经所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经办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公章。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今年工程技术中、初级资格的申报,采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网上申报的同时一并报送纸质材料。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zcpd.zjjxrs.gov.cn/index.aspx,网上报送流程参考附件9。

2.纸质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海宁市人力社保局(海洲东路548号人力社保局2号楼二楼审批服务科窗口,联系电话:89232851),由海宁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后报送至嘉兴市工程师协会。

3.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中级资格评审费每人180元、推荐费每人80元,初级资格评审费每人100元,请于材料上报时一并缴纳。

四、其他事项

1.继续教育要求。今年所有申报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完成2019年、2020年两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为继续教育政策在职称评审中能有序过渡,对2019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允许今年补足去年所缺学时,两年累计学满180学时,视作符合申报条件。专业技术人员需从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自主打印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表。

2.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工作,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8)。

4.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须提供1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可网上自行打印或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出具。

5.2021年开始,所有职称评审均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专业技术人员可先行在系统上注册帐号完善个人信息。

6.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转发人社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浙人社发〔2019〕31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时,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看待。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对在生产一线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

获得浙江省技术能手、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人员,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拔尖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 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4. 推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 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表

6. 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7. 申报材料清单

8.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9.中、初级资格申报对象网上报送流程

10.嘉兴市机电制造专业工程师评审打分表

11.单位等级分类表和资质证书清单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1

(2020)24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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