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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公告

来源:海宁市人力社保局 时间:2020-05-15 作者:海宁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集聚各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海宁创业创新,助推创新驱动发展,2020年我市将举办第八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具体公告如下:

一、参赛项目领域

1.泛半导体领域:包括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专用装备、基础材料、核心元器件等;

2.生命健康领域:包括生物材料、高端医疗器械、新兴生物技术、健康服务等;

3.航空航天领域:包括航材精密加工及装备制造、航电系统、航空新材料及航空核心零部件制造等。

二、参赛对象及资格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内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可实施产业化。

3.拥有较强的创业团队,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此前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

4.参赛企业在我市成立1年以内(201951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或尚未在我市创办企业。

5.参赛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注册资金实际到位率一般不低于50%,其中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尚未注册登记的,原则上要求入选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6.参赛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非华裔海外参赛人员可放宽至65周岁。

7.顶尖人才与团队、省级高端以上人才领衔项目给予优先考虑,可直接入围复赛。

三、奖项设置

本届创业大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四、支持奖励

1.创业项目资助。对获奖并注册落户海宁的参赛项目,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给予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

2.空间场地支持。给予最长3年,每年最高1000平米的创业项目场租补助。

3.金融贷款支持。发放最高1000万元纯信用贷款;给予最高5000万元贷款额度的基准利率贴息。

4.产品销售支持。首批次(首年度)销售的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价格补助;自盈利年度起3年内利润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5.购租房补助。给予个人购房最高120㎡的等价金额补助或为期3年最高每年10万元的租房补助。

6.人才层次升级奖励。获奖项目将同时推荐申报“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等上级人才计划的,根据评审结果就高给予创业项目资助。

五、参赛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参赛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潮城精英引领计划项目计划书》(附件1)。

2.参赛人附件证明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潮城精英引领计划项目计划书》以Word格式报送;《参赛人附件证明材料》以PDF格式报送,一般应包括:(1)学习证明;(2)身份证或护照;(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证明材料;(4)已创办企业的股权结构及到资证明。

3.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

4.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参赛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六、评审程序

1.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

参赛人下载参赛申报表格,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可网上报名,将材料发送邮箱:hnelite@126.com。

2.初赛(2020年8月15日前)

大赛组委会根据项目计划书以及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初审,筛选确定进入复赛阶段名单。

3.复赛(2020年8月31日前)

大赛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投资机构等对进入复赛的人才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和产业化评估,并确定进入决赛阶段名单。

4.决赛(2020年9月30日前)

采取现场项目路演及提问答辩的形式进行,根据路演、答辩情况确定参赛人才项目的获奖等次。获奖人员现场接受颁奖表彰。决赛时间和方式可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相应调整。

七、推荐奖励

对注册落户海宁的获奖项目的推荐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推荐奖励(最高为10万元)。推荐者须事先填写《海宁市高层次人才推介表》(附件2)并通过电话、网络视频或实地到海宁市领军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备案,同时推荐者及推荐情况应在《潮城精英引领计划项目计划书》中注明。

八、其他说明

1.参赛人要按照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确保上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参赛人应对报名内容谨慎作出承诺,申报材料将作为后期项目考核和资助资金拨付的依据。

2.参赛人所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赛及资助资格,并追回已资助资金,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主办方可根据项目实际申报及评审情况增减相应奖项数量。

4.参赛期间,主办方为参赛人员在海宁实地考察、项目推荐或对接洽谈等提供免费食宿和车辆接送服务,同时,对参加决赛答辩的给予第一参赛者一定额度的旅差费用补助(旅费以答辩通知日期之后为限)。

八、联系方式

海宁市领军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电话:0573-89232708

邮箱:hnelite@126.com

网址:海宁市人才网https://www.hnrcrs.com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10722室

邮编:314400

附件1.潮城精英项目书.docx

附件2.推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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