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是隶属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的省属国有文化企业。 “求真务实、创新协同”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浙江海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在传统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教学产品经营专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学习能力;
3.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2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月31日);
3.市场营销、教育技术学、电子信息化专业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2月4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应聘报名表
(3)在编或在岗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上述资料发至邮箱:hnxhsd5@126.com
文件名:XXX应聘教学产品经营专员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录考试
报名结束将进行资格初审,按资格初审结果,进行笔试考核。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招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有企业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招录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海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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