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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简章

来源:海宁市广播电视台 时间:2018-05-04 作者:海宁市广播电视台 浏览量:

因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我台下属海视传媒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FM96大潮之声播音主持2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职责:负责广播节目的内容规划、直播及录播;负责现场节目和活动的策划、编排、制作、组织、推广和主持等工作;完成现场报道和现场采访等工作。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2.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3.具有较强的节目策划能力,能够独立设计策划节目方案并实施;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有扎实的语言基本功、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广播节目主持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5.具有广播主持及编辑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广播音频制作系统等基本广播技能者或播音主持专业毕业、持有播音主持人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相关说明

年龄统一计算到2018年4月30日。

四、招考办法

1.在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基础上,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人员统一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30%、3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最终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名额确定录用对象

3.应聘人员笔试和技能测试原则上不得低于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低于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4.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聘用待遇

确认录用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5月15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5: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广播电视台产业发展中心(海宁市文苑路282号)

3.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测试证书、播音主持资格证及其他有关个人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骆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220583、87353159

E-mail:943404924@qq.com

附:

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docx


海宁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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